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审计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全规程》,做好本部门的业务保安工作。
2.依照国家方针、政策,围绕矿井发展长远战略目标规划,在总经理及分管领导的指挥下,抓好企业管理工作,真正发挥“智囊团”作用。
3.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推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广应用先进管理技术和经验,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4.负责制定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管理与考核实施办法及配套细则,并牵头开展公司经营活动的调研、分析与考核工作。
5.负责审批矿建、土建、机电安装三类工程预结算,参与设备和生产用料的选型采购。负责编制三类工程招(议)标标底和矿井各项工程的对比、分析基础资料。
6.负责编制矿井中、长期规划及年、季、月度生产、基建、维简、大修和各项专用资金计划,负责并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
7.严格遵守国家统计法规,并负责全矿的综合统计工作,准确及时的编制年、季、月度统计报表,建立统计台帐,汇编统计手册。
8.负责制订下达三类工程结算标准,负责公司三类工程预(结)算工作。
9.负责公司招投标(除材料、设备采购外)工作。
10.负责公司三类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协助指导其他合同管理办理工作。
11.负责公司月、季、年度经营目标考核工作。
12.负责牵头组织制定公司市场化管理办法及实施、考核。
13.负责参与组织公司资产的清查工作,搞好资产管理。
14.协助解决和公司有关的法律纠纷,对重大经营决策活动提供法律咨询,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15.参与废旧物资处理、修旧利废的验收与结算工作。
16.负责对经营管理员、计划员、统计员和考核员的业务指导,参与考核工作。
17.负责指导基层单位建立区(队、科)成本中心,实行班组经济核算业务。
18.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内部市场运行方案、结算办法、运行规则等相关制度和办法,并提交市场化领导小组批准。
19.负责开展内部市场化定额、价格测算,并提交内部市场化领导小组批准。
20.负责对内部市场各主体之间业务往来的结算,台账报表编制及数据录入、汇总、统计、分析等日常工作。
21.负责内部市场运行质量的监控和成效考核。负责受理内部市场纠纷,并形成初步仲裁意见,报内部市场仲裁委员会仲裁。
22.负责组织内部市场化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