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1.在部长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认真学法,做到懂法、守法,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2.负责编制公司月、年度工程计划,负责计划指标的汇总和综合平衡。
3.负责安排公司月度计划平衡会的召开,编制月度生产作业计划。
4.负责固定资产年度计划的调整、编制和日常管理工作。
5.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和各级统计管理部门的规定,对投资完成情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
6.负责公司综合统计管理工作,准确及时编制月、年度统计报表;收集整理各项统计资料,编制统计手册,建立统计台帐;
7.深入现场和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采用现代统计科学手段,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并编制统计分析报告,说明计划期内计划的完成情况,找出未完成计划的原因,会同相关单位有关人员提出整改措施;
8.严格执行国家档案法和保密法,按规定定期进行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9努力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做到统计及时、数字真实、准确,做好资料归档分析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10.负责向上级或对外填报各种统计报表,并报部门审核及有关领导审批;
11.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未按时制定公司月度、年度生产作业计划,罚款100元。
2.不能及时准确的报送统计数据的,罚款200元。
3.未对报送数据资料做整理,归档工作的,罚款100元。
4.对报送数据未经过部门审核及有关领导审批的,罚款200元。
5.未遵守劳动纪律的,每次罚款50元。
6.未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