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1.负责组织本班全体职工在作业规程及操作规程的要求下,按质按量完成本班生产计划,为下一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对本班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2.负责组织好班前会。
3.根据工区安排,精心组织好当班生产,完成当班的生产任务,并做到安全无事故。
4.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当班问题当班处理,一般不得向下一班遗留问题和隐患,本班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5.每班施工前必须对工作面的安全设施,顶板支护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本班安全生产,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6.副班长协助班长做好本班工人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工人安全意识,做好自互联保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未抓好工程质量,搞好文明生产,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罚款200元。
2.班前会未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合理安排,罚款100元。
3.检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及时处理,带隐患作业,罚款200元。
4.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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