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做好全区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加强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区职工的业务知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各类技术工种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中与业务相关的规定,熟悉掘进机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章操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4.严格干部值班、跟班制度,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积极深入现场,查找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5.掌握掘进工作面的瓦斯、煤尘、顶板、水、火、机电、运输等情况,贯彻学习工作面灾害预兆、预防措施和避灾路线。
6.掘进工作面发生事故时应立即组织人员处理,同时向矿调度所汇报。若发生灾害事故,应当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规定组织人员立即按避灾路线撤离。事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追查处理。
7.按照“六必讲”要求开好班前会,利用班前会向职工强调本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安全教育宣传。
8.建立完善的安全质量自查制度,自主开展质量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
9.加强安全设施的管理,保证安全设施齐全、可靠,正常使用。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转。
10.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进行业务范围内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合理布署下一阶段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