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1.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矿相关规定,协助队长抓好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工作负责。
2.了解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现场安全基本情况,参与制定全队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的编制,并督促实施。
3.在井下现场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对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4.协助队长组织召开全队班前会、安全会,总结全队安全方面的经验教训。
5.对于“三违”现象和事故要认真组织追查处理,并参与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
6.加强对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7.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区队安全会议,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二、考核标准
1.对待日常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有懒散情绪罚款200元。
2.不落实员工培训工作罚款100元。
3.不合理组织安排生产罚款100元。
4.对待工作分工要合理公平,不讲私情,否则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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