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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班班(副)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8-24 16:16 来源:煤矿安全网 机电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

  一、责任范围

  1.了解煤矿安全规程,负责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

  2.熟悉和掌握钻孔施工的装备性能和使用条件,保证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固定设备和移动电气设备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其可靠性及灵敏度,清除事故隐患,消灭电气失爆。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要及时向队、矿调度汇报。

  4.负责本班职工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

  5.副班长除协助班长做好队机电工作外,对分管范围内的机电工作负责,班长不在时,副班长代行班长之职。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未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各工种操作规程执行,未对“三违”人员严格制止并严肃处理的,罚款200元。

  2.设备不完好和带病运行,罚款200元。

  3.本班职工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出现问题的,罚款200元。

  4.未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未深入现解及时排查并治理机电设备存在的问题,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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