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1.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了解本矿采煤、掘进等情况,熟悉通风、瓦斯、防灭火、防尘等现状,协助队领导做好全队的安全技术工作。
2.负责编制本队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各项技术资料和图纸的收集存档工作。
3.负责每天、月、季度、年度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做到数据正确,切实可靠,反映现场安全状况。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通风安全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于重大问题,要积极妥善处理,并向队领导和矿有关领导汇报。
5.参与队内及矿上组织的“一通三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协助各班组组织整改,做好隐患排查情况和整改情况的记录。
6.编制的规程措施、参与会审的规程措施,从技术源头要把好安全关。
7.负责全队的安全技术业务培训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专业技术知识、提高业务技能未提高的,未进行技术攻关的,罚款100元。
3.调整通风系统时,未提前编制通风调整安全技术措施的,罚款200元
4.未编制“一通三防”报表,未绘制各类图纸,未监督管理填写管理牌板,未填写各种记录、台帐、牌板和报表的,每项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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