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测气班副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8-24 16:25 来源:煤矿安全网 副班长 安全生产责任 煤矿

  一、责任范围

  1.在队长及分管副队长领导下,配合班长带领全班同志学习、领会《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以及有关安全规定。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是思想,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端正态度,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3.学习《矿山安全法》,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掌握矿井的水、瓦斯、煤尘等情况,发现问题,组织人员处理,并及时汇报。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工作面瓦斯、局部通风和检测瓦斯仪器的使用情况。了解矿井巷道布置、通风系统,灌浆、注氮系统情况。

  5.加强与有关单位的业务联系,解决现场存在的“一通三防”问题,确保矿井安全。

  6.开展安全检查活动,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7.协助完成本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参与制定管控措施,定期评估更新。

  8.协助班长做好本班工作,并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9.发现本班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人员处理,并及时上报相关领导。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未按时召开班前会的,每次罚款100元。

  2.没有合理安排分工,导致对分管范围内巡查不到位的,罚款100元。

  3.值班期间空岗的,每次罚款200元。

  4.因违规操作、违章指挥、自身行为不当导致本班组事故的负直接领导责任,罚款200元。

  5.不服从队领导安排,不能如期完成工作安排,每次罚款200元。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