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章作业,工作时要集中精力,认真操作。
2.熟悉井下灌浆、注氮管路系统敷设情况。要做到“三无四有”,即:墙外无坏棚、无瓦斯积聚、无杂物和积水;墙面有观察孔、灌浆孔,出水墙有放水孔,墙外有栅栏。
3.在井下处理发火隐患时,严格按照《规程措施》执行到位,不违章作业。
4.打眼、注防灭火材料时,现场要悬挂瓦斯便携仪。
5.连接风水管路时,必须用专用卡卡牢,开关时,要安全确认,管路出现故障时,严禁带压处理风水管理。
6.施工现场的防火材料要摆放整齐,严禁带风压处理注浆泵故障。
7.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每班注防火材料后要将地上的防火材料清理干净,并做好相关记录。
8.积极参加业务技术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在装运砌筑材料时,不听从指挥的,每项罚款100元。
2.材料堆放不整齐,施工后作业场所未清理,每项罚款50元。
3.违章作业,自主保安不到位的,罚款200元。
4.未按规定的质量标准化要求施工,通风设施不达标的,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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