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规程、条例,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矿井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等。
2.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和仪器的使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质量与安全有关的产品质量及工作质量。
3.三班检查现场有无事故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督促和帮助有关单位、部门抓好整改。
4.掌握全矿采、掘、机、运、通、修相关规定及各大系统运行情况,特别是掌握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等有关规定。
5.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工作计划实施的监督落实,经常深入现场,对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向处值班室汇报。
6.熟悉现场,对重点、薄弱环节重点部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安全。
7.负责确定检查区域的划分和巡回检查路线、检查时间、检查内容以及检查交接班地点,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8.经常深入现场,在监督检查现场安全质量的同时,监督本班安监员现场工作质量。对本班违章、违纪和事故责任人进行追查处理。
9.开展好反“三违”工作,规范现场作业行为。
10.完成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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