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1.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矿党委的决定决议,做到有规划,并付诸实施,抓住成效。
2.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3.加强党组织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检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并努力建设团结、务实、廉洁的班子,发展党员要有规划。
4.加强职工的思想教育,进行党的方针、政策、形势、任务、理想纪律和业务技术等内容的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后顾之忧。
5.认真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的新经验,探索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生产实际中去,真正做到入经济进管理,与行政领导相互配合,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和行政管理。
6.熟悉掌握煤矿《三大规程》并严格执行,不违章指挥。围绕本队安全工作发挥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从思想、组织、作风上确保安全。
7.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和精神状况,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保障职工情绪稳定,精力充沛和良好的精神状况下工作。
8.强化对“三违”人员的帮教工作,履行帮教程序,建立帮教档案,做好跟踪管理,注重实际效果。
9.深入施工现场、加强安全巡查,盯住安全要项工作,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10.注重抓好以人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规范管技人员安全管理行为,规范职工安全操作行为。
11.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风险评估、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并组织开展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评估、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风险、事故隐患和其他安全问题立即处理。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没有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矿党委的决定决议的,罚款200元。
2.没有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没有落实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罚款200元。
3.不能深入现场解决实际问题,出现违章指挥的,罚款200元。
4.没有关心职工生活,不能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和精神状况的,罚款100元。
5.无故不参加规定会议的,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