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机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一、责任范围
1.负责主运系统胶带机的日常检修维护安全及清理环境卫生工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以及有关安全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3.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熟悉皮带机操作,准确、迅速、无误操作,保证操作规范。
5.要随时注意观察皮带完好情况以及机头各设备的工作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现场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
6.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串岗,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7.按照检修计划,及时做好设备的预防性检修和日检、周检、月检工作,对包机设备做好巡回检查,做好检修记录。认真作好各项记录,记录应完整细致。
8.护设备器材和工具,节约材料,做好修旧利废回收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不听从领导及班长指挥,违章操作的,罚款100元。
2.记录本漏写以及填写不规范,罚款100元。
3.工作结束后卫生没有及时清理,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