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范围
1.在班长的领导下,负责完成各项安全提运及交窑工作。
2.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各种管理制度、规程,并严格执行。
3.树立“自己的安全自己管”的理念,严格执行《信号把钩工工操作规程》《井口管理制度》、《副井交窑管理制度》、《入井须知》,确保安全生产。
4.坚持持证上岗,杜绝班中离开打点室及空岗现象的发生,信号室内禁止非本室工作人员入内;交窑时必须提前与车房联系好,按规定发点,不得私自更改信号。
5.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做到“你不来,我不走”,坚决杜绝迟到、早退、溜岗、脱岗。严禁酒后上岗,当班时严禁闲聊、睡觉。
7.每班应认真填写当班记录,使记录细致、完备。
8.对现场出现的违章事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9.爱护设备,保持设备和工作场所的卫生,严格执行保安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不听从领导及班长指挥,违章操作的,罚款100元。
2.酒后上岗,睡岗的,罚款200元。
3.记录本漏写以及填写不规范,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