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一、责任范围
1.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熟悉了解本岗位内机械设备的结构、性能、原理,不断提高维护技能。
2.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各种管理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
3.工作时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不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严禁违章作业。
4.集体作业时,听从指挥,相互配合、联保,作业前认真检查工器具及施工材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5.不得让设备带病运转,杜绝空班漏检现象的发生。
6.认真做好各种检查、检修记录,记录应完整细致。
7.设备的拆卸、起吊、装配、试车应严格按标准执行,拆装设备时,要认真清点工具,以防丢失在机器内。
8.检修完毕后,须经试运行正常后,方可交付使用。
9.参与业务范围内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落实管控措施,并做到持续跟进。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各项制度履行不到位的罚款50元。
2.未按时参加班前、班后会、安全活动和安全技术培训的罚款100元。
3.不按规章操作,违章作业的罚款100元。
4.值班期间空岗、擅离职守罚款50元。
5.违章检修设备的罚款100元。检修完成后设备存在带病现象的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