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1.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熟悉电焊工的业务知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2.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3.工作前要佩戴好防护用具,施工现场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无易燃易爆物品。
4.高空作业或在煤仓口施工要系好安全带。
5.焊割前,先检查电焊机和割具以及氧气瓶、乙炔瓶、减压器、回火装置是否良好,不允许沾有油污,安装氧气和乙炔气表要严格按程序进行。
6.严禁正负极直接接地,禁止用轨道和管线当地线。
7.电焊钳不用时,必须与工作物隔开,停止气割时,要先关乙炔阀,后关氧气阀。
8.氧气瓶、乙炔瓶必须分开放置,并不少于5米距离,氧气瓶禁止放在阳光下或热件旁。
9.施工完毕后要检查现场,清除异物,防止火星复燃,氧气带、电焊把要悬挂整齐,电焊机要切断电源。
10.参与业务范围内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落实管控措施,并做到持续跟进。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不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不予任用。
2.不按规程作业的,罚款100元。
3.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因个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伤害自己或他人的或造成非人身事故的,个人负直接责任,按照矿相关制度给予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发生事故时,不协助调查组取证,不如实地向调查组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隐瞒事实真相的,负直接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