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一、责任范围
1.担负工作服洗涤工作,按时完成洗涤任务。
2.坚守工作岗位,坚持24小时随时收发衣服,做到说话和
气,文明礼貌,服务周到。
3.加强工作服的对号管理,对工作服洗涤洪干后,要叠放整齐,确保不丢、不错。
4.要爱护公物,洗衣时,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保养维护好洗衣设备。
5.收衣时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发现衣服内遗留物品要妥善保管并登记,做好上交及归还工作,严禁易燃易爆物品混入室内。
二、考核标准
1.出现衣物不对号、衣物丢失现象的给予当班人罚款100元。
2.发现野蛮操作洗衣机、烘干机设备每次给予责任人罚款100元。
3.发现洗衣机、烘干机出现异响、故障时不及时汇报处理,导致衣物不能及时洗涤时,给予当班人罚款200元。
4.上岗期间干与工作无关事情时,给予当班人罚款50元。
5.现场环境卫生差,衣物码放不整齐,每次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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