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公司、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定期和不定期参加井下电气检查,并负责检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对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业务联系单的形式限期责任单位整改。
3.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井下三大保护细则》的要求负责督察井下电气三大保护安全运行情况,并收集和保存各种记录。
4.落实供电系统技术改造方案、参与拟定矿井年度停产检修计划。
5.负责新采区和新系统的供电设计及审查。
6.负责全矿井下搭火、甩火的停电申请单的开据和审批。
7.根据实际负荷,对供电系统进行实时调整。
8.深入现场,及时准确地掌握井下供电系统的变更,提供准确的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9.检查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负责追查和督促整改,以及电气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10.协助领导做好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并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1.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措施;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落实公司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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