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1.在分管副主任的领导下,确保业务范围内各系统安全运转。
2.带领全班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各种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并严格执行。
3.根据系统布置状况,合理安排监控班的职工作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施工任务。
4.对全班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布置任务的同时,必须强调安全,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5.带领全班完成各项任务并检查完成情况、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杜绝系统设备带病运转。
6.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职工业务素质无明显提升的,罚款200元。
2.监控设备不完好和带病运行的,罚款200元。
3.未深入现场排查或及时解决系统故障问题的,罚款200元。
4.未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罚款100元。
5.班组内出现违章违纪的,罚款10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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