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1.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各岗位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技术措施和安全制度,并认真落实执行。
3.定期参加班前会,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积极深入现场了解本单位作业地点的安全生产,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规范职工操作行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进行检查,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正确佩戴和使用。
4.经常性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认真摸排安全管理上的重点岗位和重点人。
5.带头遵守公司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做到不违章指挥,在安全上发挥表率作用。
7.负责业务范围内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并做到持续跟进,同时负责业务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未能根据生产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未能有效组织实施开展工作,罚款200元。
2.各岗位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技术措施和安全制度等未制定完善或未认真督促相关工作落实,罚款100元。
3.未能定期参加班前会,未能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罚款100元。
4.未能及时深入现场了解本单位作业地点的安全生产,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规范职工操作行为,罚款200元。发现问题未及时解决,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罚款200元。
5.未能经常性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未认真摸排安全管理上的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罚款100元。
6.未能遵守公司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或违章指挥,按公司相关规定考核。
8.业务范围内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不完善或未制定,罚款200元;制定后未持续跟进,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