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科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理》、《煤矿安全规程》以及物资管理等有关规定和制度,经常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2.深入仓库、现场,做好材料、设备配件的检验、发放、回收管理工作,严把安全质量关,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确保材料、设备配件供货及时、安全可靠。
3.负责对井下材料的使用情况、质量情况、安全状况等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确保使用的材料安全可靠,符合有关规定。
4.从事井下工作的职工,必须了解工作地点通风、瓦斯、水、火、顶板等情况,做到有备无患。
5.管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井下现场,对工作地点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所有到货物资质量、规格、尺寸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并做好发放记录台账。
7.井上、井下下车间、硐室的易燃易爆品必须严格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认真做好本部门机电设备运行维护,做好定期检查和预防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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