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1.在公司党委领导下,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委指示决定决议,做到有规划及措施并付诸实施,抓出成效,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领导艺术。
2.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纲、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3.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民主生活会,检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努力建设团结务实、廉洁的班子,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发展党员要有规划。
4.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理》、《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
5.认真做好全矿材料、配件管理方面的安全工作。
6.加强职工的思想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综合治理工作。
7.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的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生产、经营和安全,作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工、团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帮组职工解决后顾之忧,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8.认真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的新经验,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实践中去,带领单位党员和职工群众为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
二、考核标准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委指示决定决议不及时到位,给予200元罚款。
2.安全制度宣贯、执行不到位,给予200元罚款。
3.物资保供不及时,影响正常生产,给予200元罚款。
4.验收入库物资出现质量问题,每次给予200元罚款。
5.物资考核执行不及时、不到位,每次给予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