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本地区关于征迁管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标准。遵循集团公司下发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土地管理办法,规范工作行为,做好公司范围内征迁补偿、生态环境保护与土地管理,并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负有技术责任。
2.负责办理本公司地籍管理工作,做到资料齐全,土地边界清楚,与图相符。做好相关资料的技术保密工作。
3.负责办理生产、行政、生活福利设施和回采塌陷区用地的技术管理工作,做到符合国家政策,手续齐全;丈量土地面积准确,现场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发现安全问题及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查。
4.负责对采区内的土地进行巡查,制止违法用地,做到合理用地。
5.负责起草公司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搬迁与土地管理制度,做好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搬迁与土地管理台账。
7.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污水处理站、锅炉房等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8.参与对外污染纠纷、土地侵占的处理和协调工作。
9.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保知识,不断提高全矿职工的环境意识。
10.参与业务范围内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并做到持续跟进,同时做好业务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二、考核标准
1.未做到发现安全问题及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罚款200元。
3.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土地侵占的行为没有及时予以警告,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