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1.在保卫科的领导下, 做好全矿的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工作及保安队伍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治安保卫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党委的决议、决定。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向处室汇报,确保工作职责范围内一切正常有序。
3.落实好矿区门卫管理,做好出入大门人员、车辆、物资及煤炭发运的登记、检查,确保准确,保护公司财物安全。
4.做好帮教工作、民事纠纷的调解和疏导教育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5.协助科领导加强保安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对保安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军事训练等,安排队员值勤、加班、顶班、调班、请假等。
6.督促检查保安员履行岗位职责和遵守纪律情况,做好查岗、督岗工作,对失职和违纪的保安员提出处理意见。
7.落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开展职工防火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的活动。
8.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督促协助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制定消防规划,落实防火措施。
9.负责拟定消防器材添置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更换工作。
10.完成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考核标准
1.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引发案事件罚款200元。
2.执勤、维稳处突未服从统一安排的,或处置期间未遵守纪律罚款100元。
3.发现治安、消防隐患未及时汇报科领导的,未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或不及时闭合检查罚款100元。
4.巡逻、督岗、消防安全检查记录不全罚款100元。
5.不参加专业学习和军事技能、体质训练罚款100元。
6.没有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罚款100元。一、责任范围
1.在保卫科的领导下, 做好全矿的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工作及保安队伍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治安保卫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党委的决议、决定。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向处室汇报,确保工作职责范围内一切正常有序。
3.落实好矿区门卫管理,做好出入大门人员、车辆、物资及煤炭发运的登记、检查,确保准确,保护公司财物安全。
4.做好帮教工作、民事纠纷的调解和疏导教育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5.协助科领导加强保安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对保安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军事训练等,安排队员值勤、加班、顶班、调班、请假等。
6.督促检查保安员履行岗位职责和遵守纪律情况,做好查岗、督岗工作,对失职和违纪的保安员提出处理意见。
7.落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开展职工防火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的活动。
8.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督促协助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制定消防规划,落实防火措施。
9.负责拟定消防器材添置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更换工作。
10.完成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考核标准
1.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引发案事件罚款200元。
2.执勤、维稳处突未服从统一安排的,或处置期间未遵守纪律罚款100元。
3.发现治安、消防隐患未及时汇报科领导的,未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或不及时闭合检查罚款100元。
4.巡逻、督岗、消防安全检查记录不全罚款100元。
5.不参加专业学习和军事技能、体质训练罚款100元。
6.没有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