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1、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防爆检查员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的有关规定。
3、防爆检查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和配备劳保用品。
4、防爆检查员应遵守各种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5、防爆检查员必须熟悉矿井井下巷道和采掘工作面的巷道布置。
二、安全操作要求
6、防爆检查员必须熟悉工作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性能及检查地区的瓦斯浓度。
7、防爆检查员必须清楚检查地区电气设备种类、数量及分布情况。
8、电气设备入井前检查。
(1)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对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间隙及接线引入装置等隔爆部位进行
详细检查。隔爆性能必须符合防爆规程的要求,失爆设备严禁入井。
(2)必须填写入井设备检查记录,合格的设备方可签发入井合格证。
9、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
(1)防爆检查员在井下检查电气设备时,应与所在地区负责人或维护人员一起检查。
(2)需停电检查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瓦斯浓度在1%以上方准许打开隔爆
外壳,经验电、放电后方可进行检查。检查工作守毕后,填写检查卡片或检查记录。
(3)在检查中发现失爆或重大问题时必须责令被检查单位当所处理。检查员在现场监督
直至处理完后方可离去。
三、收尾工作
10、检查出的问题当场不能处理时,通知有关单位采取临时安全措施进行处理。失爆的
设备不准送电运行。
11、继电保护整定不合理的装置,通知有关人员,重新测试调整。
12、防爆检查员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向主管人员汇报,并填写检查报告单,送交有关单位限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