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监察分局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办法,推进内部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执法监督全过程参与。
一是完善执法监督制度。按照《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办法》要求,制定分局执法监督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评议制度等相关制度,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有章可循。
二是完善监督职责和机制。结合分局实际,建立由书记主管、一名调研员协助分管、执法监督室负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各室选配一名兼职监督员与专职监督员共同参监督,提高监督质量。
三是开展事前监督。制定月度监察计划,由分局按照实际情况确定监察矿井及数量后,由执法监督室提出监察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意见,并跟踪计划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计划实施的严肃性。
四是实施事中监督。执法监督人员参加日常监察执法工作,将分管和执法监督人员统一编入分局监察执法专业小组,直接参加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现场处理、行政处罚的集体研究讨论,与兼职监督员审查文书,实现常态化现场监督。
五是加强事后监督。按照分局执法案卷评查及档案归档相关制度规定,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执法案卷评查,评查后在分局执法分析会上进行通报,确保及时改正评查出的问题,提高文书制作质量。
六是严肃法制审核。依据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对今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件开展法制审核,保证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监督落实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要求。
七是把好执法档案归档关。按照监察档案整理规定,执法监督人员对各监察室完成组卷后制作完成的执法案卷进行再审核,对审查合格的案卷,统一由执法监督人员存放档案室保管,确保执法案卷的完整性、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