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吸取近期省内外煤矿溃水溃砂事故教训,8月23日,四川煤监局、四川省应急厅印发《四川省煤矿井下防溃水溃砂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决定从8月19日起至9月底开展全省煤矿井下防溃水溃砂专项检查,坚决防范遏制煤矿井下溃水溃砂事故发生。
一是开展全覆盖检查。成立由厅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选派38名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和防治水专家组成5个检查组,由厅局分管负责人带队下沉一线,以73处正常生产建设和启动隐患整改矿井为重点,对全省所有安排有人员入井的190处煤矿开展全覆盖防溃水溃砂专项检查。
二是突出溃水溃砂防范。对73处正常生产建设和启动隐患整改矿井重点检查防治水基础管理情况、井下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水害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等18类100项内容;对117处安排有人员入井的长停矿井重点检查汛期“三防”、矿区地表水体或积水情况等4类20项内容。防范煤矿浅表开采与地面导通产生裂缝或开采后与地表水、老窑积水和上覆强含水层导通产生重大隐患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三是狠抓问题隐患整改。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督促煤矿对标检查清单开展自查并按“五落实”要求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由煤矿安全监管专班监督停产停工整改(整顿)矿井隐患整改到位。同时,督促地方政府严格验收程序,严把煤矿复工复产安全关,做到隐患整改销号一处、复工复产验收一处。
四是坚持严格执法。对存在重大隐患生产建设的煤矿,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倒查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发现涉嫌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专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及时向有关地方政府及部门提出监察建议;对专项检查中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问题突出的地区,由厅局联合约谈有关地方政府及部门、煤矿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