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砂轮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使用。
(1)没有出厂合格证,或成份,粒度,尺寸,以及额定线度不符合要求。
(2)轻敲检查,声音嘶哑。
(3)受潮.有裂纹或碰撞伤痕,中心孔铅套松动,或轴孔配合过松过紧。
2.砂轮机两侧夹盘必须是钢质材料,且直径应相等,不易小于砂轮直径的三分之一。夹盘端面要平整,与砂轮接触面一般应为夹面盘的八分之一。在夹盘与砂轮之间,必须加1-2毫米的软垫,并均匀紧固夹盘。
3.安装砂轮前,必须核对砂轮允许的最高转速是否与主轴转速相适应,大于200毫米的砂轮应进行静平衡,不准使用裂纹或缺损的砂轮。
4.安装时,应注意螺母的压紧程度,应压紧到砂轮转动时不产生滑动为宜,有多个压紧螺钉时,应按对角顺序逐步均匀旋紧。
5.工作前,应检查砂轮有无损坏,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通风除尘装置是否有效。防护罩保护的角度应不小于240度,中心线以上的开口角度应不大于65度。防护罩与砂轮外园的间隙应在20-30毫米之间。
6.砂轮机上支持工作的托板与砂轮外园的距离应保持在3-5毫米左右为宜。
7.砂轮装好后,必须将防护罩重新装好,再进行试转。直径小于400毫米的砂轮,应空转2分钟;直径大于400毫米的砂轮,应空转5分钟,方可投入使用。砂轮转动时,不允许有明显振动。
8.砂轮旋转方向应与轴头螺栓纹旋向相反。正对砂轮旋转方向不许站人。
9.不得用远离砂轮机的开关操作砂轮机得开停。
10.除修整刀面外,一般不宜用砂轮得侧面磨削。对厚度小于20毫米得砂轮,禁止使用其侧面磨削。砂轮的园表面出现不规整时,应及时修整。
11.磨削时,要握牢工件,并缓慢接近砂轮,用力不可过猛。不准两人同时在一个砂轮上磨削。细小工件,必须用工具夹持,不准直接用手拿。
12.磨削工件时,必须戴防护眼镜,严禁站在砂轮正面操作,以防砂轮破裂伤人。使用手砂轮时,砂轮方向,应避开人行道和设备,或加防护挡板。
13.调整砂轮防护罩及工件托架时,必须在砂轮停转后,方准进行。经常保持工件托架与砂轮的距离小于3毫米。
14.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确认砂轮停转后,方可离开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