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四川煤监局将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作为重点工作之一,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辖区煤矿安全生产。
四川省辖区煤矿多数地处盆地周边山区,地质条件较复杂。其中,大多数煤矿采用斜井下山开拓,受极端天气影响,山洪、滑坡、雷击断电、地表水透入等灾害时有发生,水害事故安全风险高。
四川煤监局印发了《关于预判防控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加强煤矿安全风险预判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等,通过每天汇总监察工作情况、撰写煤矿安全风险研判专报、严格处置安全监控系统报警等措施,进一步防范化解煤矿安全风险。
四川煤监局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坚持常态化夜查、突击检查、暗查、节假日巡查,采取处理处罚、通报、约谈、问责、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行刑衔接等措施,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组织开展全覆盖穿透式督查和对照式督查等专项行动,重点督查了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打非治违、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四川煤监局查处各类隐患1965条,责令立即停止生产2矿次,立即停止作业41矿次,停止采掘工作面74个,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34台(套),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5个。
“个别地方和煤矿企业或多或少都存在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理解不透、重视不够的问题。”四川煤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工作开展情况来看,部分煤矿企业、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将安全生产大排查等同于日常安全检查,没有认真研究部署,没有深入排查问题,没有做实排查整改。”
针对这些问题,四川煤监局会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大排查不深入的煤矿企业开展了重点督导,严肃倒查相关人员责任,督促煤矿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标对表开展全系统各环节自查自改,着力排查整治深层次问题和突出问题。同时,他们督促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大排查工作要求,对复工复产煤矿和恢复整改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及时编制大排查监管排查报告,加强对煤矿自查自改工作的监督指导,保证大排查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