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超疯”再度袭来,为抓好长期停工停建煤矿安全工作,防止偷干、蛮干行为,吕梁煤监分局对辖区长期停工停建煤矿开展了安全巡查。
监察员细致查看了矿井隐患整改台账、值班记录、巡查记录、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等资料,一查责任落实,查矿井是否执行主管部门的监管指令,安全监管、盯守、巡查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二查停工停建期间安全管理,查矿井是否安排人员值守,是否制定长期停工停产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维修、生产、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
吕梁分局监察员要求矿井复工复建必须严格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产验收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晋安办发﹝2019﹞10 号)文件规定,未经主管部门复工验收、批复,严禁复工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