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蒙古煤监局不断解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报警频繁问题,坚持监察与服务相结合,使辖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报警数量大幅减少。4月以来,该局辖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日趋平稳,逐步迈入正常化运行轨道。
2020年下半年,内蒙古自治区176处井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联网接入内蒙古煤监局和国家矿山安监局的煤矿安全预测预警系统后,每天各类报警信息达1万多条,几乎不能正常运行。其中,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自身故障引起的监控分站和传感器闪断性断线报警、井下使用的运输汽车尾气引起的一氧化碳超限报警和标校瓦斯传感器引起的超限报警占到报警总数的95%以上。
针对该系统报警频繁问题,内蒙古煤监局多次组织召开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报警原因、查找问题根源,要求各驻地监察分局(站)认真核查报警原因,并开展调研。通过认真调研,他们查明了报警频繁的真正原因是煤矿企业端的技术支撑服务不到位,随即提出了处置方案,要求该局统计中心和各监察分局(站)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按照分工督促有关煤矿认真落实整改,对不落实整改的煤矿依法处理处罚。
今年4月,内蒙古煤监局又印发了《关于开展对全区井工煤矿瓦斯零超限专项督查的通知》。针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报警频繁的问题,该局组成督查组开展了专项督查。督查过程中,他们对存在问题严重的12处煤矿给予了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停建整改的行政处罚,同时对煤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现场约谈。
针对不整改的煤矿,内蒙古煤监局要求各驻地监察分局(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推动了煤矿积极解决该系统报警频繁的问题。
另外,针对辖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日常维检工作中难以避免自身故障导致报警的问题,内蒙古煤监局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仔细研究,印发了《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联网数据接入细则中增加维检标识符的通知》,对煤矿因正常维检工作导致的报警,允许上传有关标识符,有效区分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要性报警和非必要性报警,大幅度减少了煤矿报警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