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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9-03 17:20 来源:煤矿安全网 通风科 副科长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法

  1、负责井下瓦斯现场管理,及时解决瓦斯隐患,杜绝瓦斯事故

  2、负责“一通三防”和通风技术全面管理标准化达标工作,组织或参与拟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保证通风系统正规、稳定、可靠,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3、负责落实矿、科各项制度,及时解决各类问题,抓好日常管理。负责通风、监控和瓦斯班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保证按章操作,避免安全事故

  4、负责分管班组日常管理工作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5、组织“一通三防”工程施工和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6、负责监督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通风科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具的配备及使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7、协助科长负责本专业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8、参加分管专业风险分级管控检查,参加专项风险辨识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具体管控措施,并落实。

  9、协助科长负责通风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10、参加通风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参加每月由矿长组织的全矿井安全大检查,对本专业认真开展排查,组织或参与本单位的安全应急演练。

  11、参加召开月度专业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研究解决专业事故隐患排查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的制定,并严格落实。

  12、坚持下井带班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并按照“五落实”要求认真监督整改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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