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至31日,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牛银海带队对承德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监察。
监察组采取听取汇报、与相关人员座谈、组织管理人员考试、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煤矿等方式进行,对兴隆公司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训、隐患排查、应急管理、事故责任落实、依法管企、落实考核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牛银海在检查情况通报会上对兴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认真落实8月25日全国矿山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做好今年后四个月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践行“两个维护”;二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汲取近期全国矿山事故和平安矿2020年“6·23”顶板及今年汛期淹井事故教训,完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排查所属煤矿突出问题、深层次问题和共性问题,强化重大灾害超前治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三要加强托管煤矿的安全管理,落实领导干部包矿检查职责,对托管煤矿实施有效管控,防止非法生产;四要积极整改此次责任监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落实责任,按时完成整改工作。
作者:高伟 (责任编辑:w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