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北煤监局坚持“两统一、三超前、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全省7处正常生产煤矿开展了全系统各环节监察,查处隐患166条,其中重大隐患1条,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个,行政罚款38万元,有效防范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截至目前,湖北省未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检查标准和处罚标准“两统一”。该局通过专题研讨,组织学习《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细则》以及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相关文件,系统分析全省煤矿灾害特点,明确了6个方面50项检查内容,统一了检查标准。同时,该局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开展执法分析,对标对表找差距,统一处罚标准。
研判风险、检查指导、监督执纪“三超前”。该局召开研讨会,分析研判辖区煤矿的安全现状、主要灾害、风险,预判安全风险47项。该局及时下发关于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督促煤矿对标自查自改,督促市(州)、县两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加强指导。该局坚持执法监督和监督执纪同步介入,要求执法监督部门全程同步参与现场监察执法,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该局坚持开展全面体检,不放过每一个环节;开展全员培训,不放过每一名员工;开展整改复查,不放过每一条隐患;加强监督检查,不放过每一个盲区“四不放过”,确保安全生产大排查做细做实。
下一步,该局将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煤矿将隐患整改到位,同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屡罚不改的煤矿从严从重处罚,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