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应急演练的要求
(一)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T9007-2011开展应急演练工作,矿及相关二级单位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应急演练可采用包括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模拟演练在内的多种演习类型。
(二)明确演练目的;确定演练原则、演练类型、演练内容。
(三)制定演练计划、合理科学组织实施演练。
(四)应急演练结束后,根据演练记录、演练评估报告、演练预案、现场总结材料,对应急演练进行全面总结。内容主要包括演练基本概要;演练发现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和教训;应急管理工作建议;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改进等。
(五)演练资料归档与备案。每次演练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应急演练方案、计划、演练评估、总结报告等文字资料、演练图片、视频资料归档保存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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