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油品的定额、储存、保管、检验发放、使用工作,以及润滑油具的管理,做到合理用油,正确用油,节约润滑油料,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矿所有油品,如柴油、汽油、机油、润滑油品等。
第三条油品具有易燃、易爆、易挥发、易渗漏的特性,油品在运输、储存、适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第二章 职责与管理要求
第四条职责
(一)各仓库管理员负责对油品的储存、发放、废油盘存统计管理。
(二)各部门、车间或设备使用管理员负责油品的使用、润滑油品、润滑器具的管理。
(三)油品使用人员负责废油的回收以及入库
第五条操作程序
(一)入库
1、入库前仓库管理员应该按订单或申购单数量进行检查和验收。
2、应做到油品实物与单据不符时不收,无油品检验合格证的不收,交货验收质量不合格的不收。验收时,应认真核对单据与实物,做到品种、牌号及数量完全相符。同时,应注意检查容器及其标志应完整且符合规定要求,签封也应完整。
3、装卸、搬运油品时应做到轻卸、轻装,严禁摔、碰、撞、击。
(二)储存
1、油品采购后应放在仓库指定场地,并在附近配有合理数量的消防器材。
2、不同的油品之间应留有适当的间隙,并对其进行标识。
3、保管润滑油脂的器具要定期检查、清洗和更换。
(三)出库
1、各部门需用油品时,需按使用定额用适当器具领用。仓库管理员根据领料单上填写的数量并结合实际发放。原则上用多少发多少,从油桶内领用油时到盛装容器时必须经过过滤。
2、仓库管理员在发放油品时要小心谨慎,并采取适当的方法,避免油品滴漏。仓库发给油品应该严格,做到分类清楚,专桶专用。
3、柴油在放入贮罐时需进行严格过滤。买入时未经过滤,至少沉淀48h才能领发。
(四)使用
1、设备选用的润滑油(脂)必须符合规定,按要求使用,不得任意乱用和混用。如需季节换油,必须设备清洗后方可加入。若需变换油品,应该经运行部批准。否则考核相关人员2分/次。
2、各部门、车间应节约用油。取油或加油时应使用适宜的工具,避免油品的损失和对环境的污染。油液加入设备储油部位时必须先过滤。否则考核相关人员2分/次。
3、油品使用人员负责废油的回收处理工作,严禁将油污、油泥、废油等倒入下水道或随意掩埋。否则考核相关人员2分/次。
第三章 附则
第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七条 本制度由机电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