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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煤矿宣传管理办法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9-08 10:07 来源:煤矿安全网 通讯员 刊稿 宣传 天池 部门负责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宣传工作要以“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内宣为主、外宣为辅”为原则,内聚合力、外塑形象,完善内外宣舆论平台建设。

  第二条 内部宣传工作要围绕价值引导、经验交流、对标学习,深化提升内宣内容。围绕公司内部各类先进经验、反面案例开展深度报道,总结提炼经验教训,形成工作方法论,将内宣平台打造成管理方法论、内部对标交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的平台。

  第三条 外部宣传工作要围绕服务市场,提升品牌价值,增强外宣质量。要始终与国家倡导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价值观与公司的价值观结合起来,传播特变电工技术先进、管理一流、有社会责任感,勇于担当,提供绿色科技、智能环保、可靠高效的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的能力和形象,让客户、政府、投资者尊重公司、选择公司,创造合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天池能源公司露天煤矿(以下简称将二矿)各部室,由综合科具体负责考核。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 设立制度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宣传主管

  副组长:各科室分管领导

  组 员:各科室兼职通讯员

  综合科设宣传主管1名,统筹将二矿的宣传工作;各部室设置1-2名以上兼职通讯员,配合宣传主管工作。 第七条 所有兼职通讯员均须在综合科宣传主管处备案(人员调优、调强是必须有科室负责人签字版文件方可生效),并接受综合科根据本办法实施的管理

  第八条 兼职通讯员任职资格

  (一)爱岗敬业,善于观察生活,具有一定的新闻敏感性;能对公司宣传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收集并及时反馈读者、作者的意见和要求。

  (二)熟悉本部门的情况,爱好写作,具有一定的文学创作或新闻写作能力。

  (三)热心此项工作,能认真履行通讯员及小记者职责,能够完成本部门安排的新闻采写工作并进行撰稿、投稿。

  第九条兼职通讯员工作职责

  (一)各部门兼职通讯员根据宣传主管要求,做好本科室各宣传工作,完成每月公司分解的刊稿任务,主要包括:

  1、做好与宣传主管的沟通交流工作,完成宣传主管在规定期限内各类稿件的约稿、投稿工作;完成每月刊稿任务;

  2、做好各类内刊的对外保密工作;

  3、可向宣传主管提出合理化的管理建议;

  4、完成天池能源公司e+平台每周资讯、月刊、重点会议类、接待宣传稿任务,及本科室各类刊物阅读情况的督察和落实,如新闻资讯、BOSS开讲、廉政直通车等;

  5、做好本部门微博推送统计工作,每周五将统计结果发送至综合科汇总;

  6、各部室如需要更换兼职通讯员需提前一周内告知宣传主管进行备案。

  7、根据各兼职通讯员刊稿质量,每年评选股份公司优秀通讯员1次,公司级优秀通讯员1次,天池能源好新闻1次。

  第三章 兼职通讯员的撰稿要求及奖励考核

  第十条 通讯员撰稿要求

  (一)主题鲜明、围绕公司当前的热点难点进行思想统一性宣传。

  (二)真实、生动,能够烘托出人物的先进性。

  (三)公司实际,贴近员工、贴近生活,文字表述准确无误、通俗易懂。

  (四)时效性和可读性。

  (五)消息500字以内,通讯1500字以内,评论1000字以内,副刊800字以内。

  (六)新闻主题突出、画面清晰、层次丰富;图片主次分明,画面清晰。

  第十一条通讯员变动管理 如通讯员离职、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变动,普通通讯员由所在部门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新通讯员的任职。中级、高级通讯员变动,公司党政部部将在2个工作日内向股份公司总裁出上报。

  第十二条 奖励

(一)股份公司各类内刊奖励标准 (二)天池能源刊稿稿费标准 (三)矿奖励标准 参照天池能源刊稿稿费标准进行奖励,同时对通讯员当月绩效分进行核增:被股份公司新闻资讯刊稿的,每篇核增3分,组稿2分,图1分;被天池能源新闻资讯刊稿的,每篇核增2分,组稿1分,图0.5分。如同时被股份公司新闻资讯和天池能源新闻资讯刊稿的,已最高奖励标准进行奖励,不重复进行奖励。对于未刊稿的稿件,每两篇核增1分。

  (四)按照月度任务分配情况,以月度为单位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奖励。完成月度宣传任务的部门奖励科室负责人300元,超额完成30%的奖励500元,超额完成50%以上的奖励600元。

  所有奖励严格月度分解的各类刊物的宣传工作任务指标执行,以上奖励适用于矿各科室所有人员。 第十三条处罚

  (一)在宣传主管约稿的期限内未按时交稿件的部门,根据缺少数量,每篇处以部门负责人100元的罚款(按照周统计)。

  (二)按照月度通讯员的任务分解指标,未完成月度刊稿任务的部门,按照各类刊物分解情况,处以部门负责人200元/篇罚款。

  (三)在宣传主管进行专项稿件约稿时,已征得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指定某人进行书写后,但是在宣传主管寻求稿件过程中,被约稿人员以“不写”、“没时间写”等为理由推脱的,宣传主管在全矿下发处罚通报,处以被约稿人员100元罚款。

  (四)通讯员所上报的稿件不得抄袭他人,一经发现稿件为抄袭,对该通讯员处以100元的罚款,并取消其当月其他稿件奖励。

  (五)所有投稿都必须按要求署名:部门-姓名-题目。如果不按照要求署名的,视为投稿无效,按照没有完成投稿任务的处罚规定,处以部门负责人100元/篇的罚款。

  (六)当宣传主管下发约稿内容后,各部门必须按照约稿内容进行投稿,如出现投稿与约稿不符的情况,视为投稿无效,按照没有完成投稿任务的处罚规定:处以部门负责人100元/篇的罚款。

  (七)阅读稿件任务严禁集中一次性全部上交,按照宣传主管要求进行上报。

  第十四条相关文件:交稿、刊稿任务量:各科室每周至少上交1篇稿件,每月不少于4篇,20人以上科室每月不少于5篇;各科室稿件保证质量,每月至少保证有1篇稿件刊稿。如稿件数量完成,但未刊稿,将视为部门本月宣传任务未完成,按照未完成宣传任务对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连续3个月均未刊稿的科室,将对科室负责人予以绩效核减5分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其他宣传工作及奖励考核

  (一)新闻资讯、BOSS开讲、廉政直通车阅读率

  1、各科室每月平均阅读率75%合格,90%优秀;

  2、每月不定时对新闻资讯阅读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次数不少于3次,阅读率取平均值;

  3、科室总人数以组织序列中人员划分为主(轮岗大学生不做单独统计)。

  (二)奖励考核

  1、各科室每月平均阅读率低于75%(不包含75%)考核科室负责人当月绩效5分,月平均阅读率高于90%(包含90%)核增科室负责人当月绩效5分;

  2、抽查内容以公司抽查为主,公司未抽查的,将二矿自行组织进行抽查。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综合科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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