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辽源分局对辽矿集团梅河口露天煤业有限公司进行监察时发现矿井机电副经理兼职、不具备联合试运转条件已开始进行联合试运转的违法违规行为,辽源分局在对矿井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矿井立即停止联合试运转的同时,向梅河口市应急局下达了加强和改善安全监管建议的函,对监管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深入开展煤矿安全大排查工作,切实增强抓好大排查工作的责任感,动态掌握煤矿企业各类风险隐患,列出清单、建档立账,明确责任措施,对露天煤矿各系统工程建设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大排查。二是加强对矿井安全生产各项条件的日常监管,矿井必须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人员配备齐全、全员培训到位、劳动用工完备,五职矿长严禁兼职。三是加强对联合试运转矿井的监管工作,严格履行职责,定期进行检查;矿井联合试运转只准在初步设计批准的首采范围内进行,要“调试为主,生产为辅”,督促煤矿企业符合要求后及早申请验收。四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学习,提升煤矿安全监管能力,提升监管人员专业素养,不断规范监管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