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日前下发《关于全面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到2022年6月底全面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好《通知》要求,9月15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中监察分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该项工作。会上分局局长领学了该文件,强调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是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现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治本之策,也是有效防范各类灾害事故的根本途径。要求李海潮同志将文件转发至各煤矿企业和各煤矿,明确煤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开展好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重点对煤矿采空区、废弃老窑(井筒)、封闭不良钻孔、断层、裂隙、褶曲、陷落柱、瓦斯富集区、冲击危险性、导水裂缝带、地表水体、地下含水体、井下火区、古河床冲刷带、天窗不良地质体等进行普查,落实好隐蔽致灾因素治理措施,确保查得细、查得全,治得精、治得准。各监察执法小组在现场执法检查过程中,要敢于动真碰硬,凡发现煤矿企业未按时完成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认真、走过场、不落实隐蔽致灾因素治理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要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