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每月由公司执行董事(矿长)或总经理组织召开“一通三防”专题例会(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会议同时进行)。公司有关领导、有关部门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一是分析矿井通风、抽采、安全监控、防火、防尘、降温等各大系统的状况及存在问题;二是矿井“一通三防”现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三是检查重点工程及重大灾害治理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四是协调相关问题的整改时间、责任单位及所需的人、财、物;五是总结、分析、评价当月的“一通三防”工作;六是确定下月“一通三防”工作重点和实施意见;七是排查下月存在的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和B级及以上事故隐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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