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条 通防队必须按照瓦斯涌出量与涌出形式、采掘工作面数量与检查内容和次数、路线长短与行走难易程度,绘制瓦斯巡回检查路线图和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瓦斯检查计划的范围和路线进行检查。
第一百零一条 瓦斯巡回检查区段中的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包括机电硐室、避难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第一百零二条 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划定的瓦斯巡回检查区段,严格执行甲烷、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值班队长和生产调度指挥中心。
第一百零三条 严禁瓦斯检查中出现“空班、漏检、假检”现象,记录数据要准确、齐全,字迹要清晰、工整,严格执行“三签字”制度(瓦斯员、班组长、爆破工)和“三对口”制度(瓦斯检查员手册、记录牌板和瓦斯日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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