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条 地面爆炸物品库及井下爆炸物品临时发放硐室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一)按时交接班,把当班未办完的事情交代清楚,做好记录。
(二)检查值班用品的使用管理情况。
(三)本班期间所发生的情况及时处理,处理结果要记录清楚,汇报通防队值班领导。
(四)交接班时,必须严格检查各部位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有无可疑迹象,并记录在值班登记本上。
(五)交接班时,当班人员交代不清楚或接班人中不履行职责,出现问题后,交接班人员同时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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