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七条爆破严格执行“三级信号”制度,一声撤人站岗,二声放炮,三声放炮解除,所有信号由爆破工检查好后发出。
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三保险”制度:拉绳、挂牌、站岗。装药前将工作面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全部撤离到作业规程或安全措施规定的警戒位置以外,在能通往爆破作业地点的所有巷道内设好警戒,并安排专人站好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派岗的同时,必须安排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接送岗,确保警戒岗人员、警戒位置及拉绳等符合规定。接送岗人员返回作业地点,方可通知开始装炮。爆破作业结束后,接送岗人员到警戒地点通知撤岗,否则严禁撤岗。
拉绳高度为1.1m~1.3m并挂上爆破警戒牌,爆破警戒牌规格不小于250×200×10mm,白底红字,两面写有“放炮”二字并且字迹要标准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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