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采样器是测定空气环境中浮游粉尘的常规仪器。根据测尘点由测尘员负责按标准进行测定工作。
第二百八十一条矿井设置专门粉尘化验室,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仪器仪表。粉尘采样器不少于8台,呼吸性粉尘个体采样器不少于10台。测尘员负责对粉尘化验室及粉尘采样仪器进行管理及维护。
第二百八十二条粉尘采样器的维护:
(一)下井前,要检查仪器是否合格,所带工具是否齐全。
(二)上井后应将仪器擦净,进行充电。仪器内部一旦出现故障,应由专职修理人员负责检修。
(三)工作中严禁碰撞、摔打。
(四)在含尘空气中开机前应先装好带滤膜的预捕集器。
(五)在井下或其他易爆环境测尘采样,粉尘采样器在现场工作时如出现故障,严禁打开仪器后盖进行现场修理。
(六)仪器不使用时,自动、手动开关应置于“关”的位置进行充电。如仪器长期不使用,应妥善保管。每2个月应进行一次保护性的例行充电,以免电池长期过放而损坏。
第二百八十三条 粉尘采样器为计量器具,每年必须由有资质的部门进行计量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