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神东煤炭集团科研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并进一步明确项目管理负责人的义务和职责,充分调动科研项目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神东煤炭集团科研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
第一条项目管理负责人的确定。研究院领导负责对科研项目进行分工,并以会议或书面通知的形式,对项目管理负责人予以正式确认。对于每个科研项目,要求有管理负责人两名,且必须保证有一名为院领导。
第二条项目管理负责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科研项目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神东煤炭集团科技创新管理办法》第三章要求,负责对项目的招投标、合同和计划任务书的审批、组织实施、阶段验收、终期验收等进行全程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项目管理负责人对项目合同价款的管理。项目管理负责人按照《神东煤炭集团科技创新管理办法》第四章要求,负责对项目承担单位合同价款的拨付进行审批和管理。审批原则,项目归谁管理,谁负责进行审批。
第四条奖励。按下列标准对项目管理负责人进行奖励。
1、在项目年度评估中(参见项目年度评估评分表),项目管理负责人所管项目评分在90分以上的,给项目管理负责人予以300元/项的奖励。
2、 所管项目提前高质量完成,按提前的时间量(以月计,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算),给项目管理负责人予以每项目200元/月的奖励。
3、 所管项目经组织报奖后,获得省部级奖项者,给项目管理负责人予以300元/项的奖励;获得国家级奖项者,给项目管理负责人予以500元/项的奖励。
第五条处罚。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对于因管理不到位,致使所管项目不能按期、按质完成,将按下列标准对项目管理负责人进行处罚。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因管理原因,造成项目实际进度滞后于项目《合同》和《计划任务书》进度要求的,在季度考评中,按滞后的时间量(以月计,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算),给项目管理负责人予以每项目200元/月的处罚。
2、项目完成后,对于因管理原因,造成项目完成质量较差,不能一次通过验收的,在年终考评中,给项目管理负责人予以500元/ 项的处罚。
3、在项目年度评估中(参见项目阶段评估评分表),项目管理负责人所管项目评分在80分以下的,给项目管理负责人予以300元/项的处罚。
附表:
项目年度评估评分表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分解 |
1 |
项目进度完成情况 |
项目承担方的调研、采样、试验总进度等是否严格按照《技术合同》和《计划任务书》执行 |
7 |
7 |
|||
2 |
人员投入 (16分) |
每进度中各项具体工作所投入人员数量是否和《技术合同》和《计划任务书》所列人员一致 |
6 |
每进度中各项具体工作所投入人员质量(教授、博导等)是否和《技术合同》和《计划任务书》所列人员一致 |
5 |
||
项目承担方是否有明确人员分工 |
5 |
||
3 |
资金投入 |
项目承担方是否设立台帐 |
6 |
项目承担方设立的台帐是否属实 |
6 |
||
是否按《计划任务书》支付现场人员费 |
6 |
||
是否按《计划任务书》支付现场设施费、材料费及仪器费用 |
6 |
||
4 |
仪器设备和材料投入 |
是否按进度投入仪器设备和材料 |
6 |
项目承担方所购置的仪器、材料是否属实。 |
6 |
||
材料投入是否虚假 |
6 |
||
5 |
科研质量 |
实验和现场试验是否达到《技术合同》要求 |
8 |
理论研究是否达到《技术合同》要求 |
8 |
||
6 |
服务态度 |
项目承担方在现场是否进行认真勘察和试验 |
4 |
现场试验中是否与现场单位和工作人员协调配合 |
4 |
||
是否项目承担方主观原因导致现场试验不能按期进行或完成 |
4 |
||
总计 |
|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