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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华宫矿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9-17 11:20 来源:煤矿安全网 晋华宫矿矿 安全生产责任制

  晋华宫矿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党委书记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党委书记是矿党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晋华宫矿的党务工作,在矿井安全生产上党政同责,对本矿井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好13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指示、决议,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对本矿井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抓好安全机构领导人员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抓好党员先进教育;

  三、主持召开党政领导联席会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和决定本单位中层干部的任免,抓好干部队伍的建设;

  四、协调好党、政、工、团、群工作,调动各方因素,参与本矿井重大安全问题的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抓好企业安全生产的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了解员工的安全思想状况,创造性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搞好本矿井员工的安全思想工作;

  六、主持党委民主生活会,党委中心组学习,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关心群众生活,接待职工来访,督促有关领导和部门及时解决员工生产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八、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三违”行为和事故隐患;

  九、坚持安全工作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抓好“六员一防”管理工作,对责任干部进行问责和约谈;

  十、监督本矿井矿领导带班下井执行情况和带班质量,对违反矿领导带班下井管理考核规定的,进行问责约谈;

  十一、参与事故的抢救、追查、处理工作,对责任干部做出处理决定;

  十二、监督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督促安全重点工程及时完成,履行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职责;

  十三、深入贯彻以“建设新同煤、打造新生活”战略愿景为核心的发展战略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党委书记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党委书记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党委书记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晋华宫矿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矿长(董事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清单。

  第二条矿长(董事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煤矿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三条矿长(董事长)切实履行好18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组织落实矿长“六亲自”制度

  二、组织落实矿领导带班、应急值班制度。

  三、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

  四、组织落实“四个严控”,保安全。即严控单班下井人数,严控危险地点的作业人数,严控采掘头面数,严控矿井盘区数。

  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十杜绝”。

  六、严格落实外委队组管理特别规定和“黑名单”制度。

  七、严格落实“四个清单”制度。建立问题整改清单,重大隐患领导挂牌督办清单,追究问责清单,失信行为联合和“黑名单”清单。

  八、组织落实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制度。

  九、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如实报告,亲自向集团公司安全副总经理、总经理汇报。

  十、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险情,必须亲自组织追查,亲自组织处理。

  十-、组织落实证件办理,依法依规进行生产建设。

  十二、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十三、杜绝违法违规生产作业行为。

  十四、实现全年安全工作目标。

  十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十六、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十七、保证安全资金投入。

  十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第四条矿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及追责依据,见附表:《矿长安全责任清单》。 晋华宫矿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党委副书记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党委副书记配合党委书记搞好党委日常工作,全面负责分管的党务工作。

  第三条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好9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上级党委和矿党委的各项决议,协助矿党委书记搞好党委日常工作。在矿党委和矿党委书记的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指导所分管部门制定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其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抓好分管部门的自身建设,加强教育,改进作风,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

  三、经常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指导工作。遇到涉及全矿性工作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党委书记或党委汇报,并督促有关领导和部门研究解决办法;

  四、认真执行党委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对上级党委的要求和矿党委的安排,提出贯彻执行的意见,并认真督促检查党委的有关决议在全矿的贯彻执行情况;

  五、抓好党的建设,要用党的基本路线统一全矿党员的思想,搞好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搞好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

  六、参加党委召开的各类会议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研究党的工作和企业的其它工作,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七、负责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搞好武装保卫、消防工作;

  八、贯彻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制度,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干部带班入井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负责组织民爆、危化物品专业委员会、消防专业委员会等,在矿安委会统一指导、协调下,承担本专业系统安全监管职能,开展安全监管工作;

  第四条党委副书记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党委副书记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党委副书记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晋华宫矿纪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纪委书记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纪委书记负责协助矿党委书记搞好党委日常工作。在矿党委和矿党委书记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纪检及监察。

  第三条纪委书记切实履行好8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上级党委和矿党委的各项决议,协助矿党委书记搞好党委日常工作。在矿党委和矿党委书记的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参与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三、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领导干部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单位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监察责任。对事故发生单位和调查组不负责任或有意掩盖事故真相的行为有权予以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要依法向司法部门报告;

  五、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检查各类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情况;

  六、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情况;

  七、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检查全体员工执行各项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八、贯彻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制度,监督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干部带班入井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四条纪委书记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纪委书记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纪委书记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晋华宫矿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工会主席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工会主席在矿党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工会工作并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职责。

  第三条工会主席切实履行好13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坚持贯彻执行矿党政和上级工会的指示和精神,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生动活泼地开展好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保护员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全面掌握生产、宣教、组织、劳保、女工、财务等部门工作情况,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搞好全矿性的和各专业方面的劳动竞赛,鼓励和表彰劳动模范,树立矿山标兵,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生产积极性;

  四、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会议,对重大安技措项目、安技措经费执行、安技措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讨论审议;

  五、组织工会参与安全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协助行政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六、组织工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思想认识和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及防护能力;

  七、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搞好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福利事业,总结推广基层工会的先进经验;

  八、努力为员工解决工作、生活中实际存在的问题,把工会办成真正的工人协会;

  九、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正确掌握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对物资的采购、保管、入帐、发放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同时搞好员工疗养、困难补助、煤矿矽肺普查等工作;

  十、贯彻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制度,监督领导干部带班入井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四条工会主席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工会主席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工会主席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晋华宫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总工程师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总工程师是全矿“一通三防”、地质防治水、固体废物污水处理系统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人,全面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地质防治水、固体废物污水处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 总工程师切实履行好二十七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对全矿“一通三防”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管责任;

  二、对地质防治水、地质灾害防治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管责任

  三、对全矿固体废弃物、污水处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管责任

  四、每月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地质防治水、环境治理”专业安委会会议,及时指导协调各项安全工作,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五、每旬组织一次本专业系统全覆盖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并制定整改方案,跟踪督促落实,重大隐患问题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及整改情况报矿安委会办公室;

  六、每旬亲自组织一次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队标检查验收;

  七、负责组织编制分管系统各岗位安全到岗责任清单;

  八、每月对分管单位正职“安全到岗”工作进行考核;

  九、负责凡出现实施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治理火区等特殊作业;凡出现巷道贯通等零星工程;凡出现作业区域瓦斯增高、一氧化碳溢出、低氧区等变化事项由总工程师及一通三防副总组织一次危险因素辨识,通风区负责形成“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会议纪要”并下发相关单位;

  十、负责凡出现处理涌水等特殊作业;凡出现水仓清淤等零星工程;凡出现涌(淋)水增大、地质条件突变、古窑等已封闭的采空区和其他不明区域贯通等变化事项由总工程师及地质副总组织一次危险因素辨识,地质科负责形成“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会议纪要”并下发相关单位;

  十一、负责牵头组织,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技术措施会审制度;

  十二、牵头针对分管系统专项特殊作业强化施工组织管理,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全面、动态隐患排表检查;

  十三、每月在矿长安全办公会中总工程师加强对各系统、各环节以及安全“未知”区域、事项的危险因素分析、沟通、协调实现危险因素辨识范围更深、更广、更全面,安全预控措施更加完善,切实消除安全预控盲区、弥补安全管理空白;

  十四、总工程师负责,凡出现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组织开展1次专项辨识;

  十五、每旬组织对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十六、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执行煤矿领导带班制度,在每次带班过程中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七、总工程师是爆破技术负责人,负责火工品的使用、运输技术审批工作,并负责修复回风巷时的放炮管理工作;

  十八、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早班、二班、三班各5次;带班次数不少于7次,其中早班、二班各2次,夜班3次;

  十九、总工程师包保人员每周至少两个圆班去包保区队班前参加班前会,了解生产、安全、经营状况,帮扶区队解决生产、技术、设备上存在的难题,同时贯彻上级部门和矿文件指示要求,帮助员工排除思想误区,增强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区队整体安全意识;

  二十、总工程师每周至少去包保区队工作面检查一次;

  二十一、总工程师每月参加一次“包保”区队的班前会并进行宣讲;

  二十二、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一通三防”、地质防治水、环境治理专业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制定措施,并落实隐患整改;

  二十三、负责每旬组织开展一次“一通三防”、地质防治水、环境治理专业系统全覆盖的事故隐患大排查,并召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题会议;

  二十四、负责组织“一通三防”、地质防治水、环境治理专业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督导、挂牌督办、验收销号;

  二十五、负责组织制定完善“一通三防”、地质防治水、环境治理专业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细则;

  二十六、负责组织“一通三防”、地质防治水、环境治理专业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考核工作;

  二十七、负责研究矿井隐蔽致灾因素和抗灾能力,审查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

  第四条 总工程师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总工程师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总工程师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晋华宫矿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安全副矿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安全副矿长,全面负责全矿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安全副矿长切实履行好31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建立安全到岗、奖罚约束、互保联保的“三位一体”利益共同体长效机制。

  二、每月对安全到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三、组织对各级安全到岗各级百分制责任清单进行审核并下发。

  四、组织安排制定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定年度重大安全风险清单。

  五、每月组织制定月度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重点。

  六、每月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进行检查及考核。

  七、组织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各类培训。

  八、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相关文件资料。

  九、上报重大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安全办公会议提出整改意见。

  十、组织开展及参与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

  十一、监督检查个系统,各区队每月隐患排查情况并每月进行考核。

  十二、组织或参与制定矿应急救援预案及处置方案。

  十三、组织或参与矿应急救援演练。

  十四、安全副矿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早班、二班、三班各5次;带班次数不少于7次,其中早班、二班各2次,夜班3次。

  十五、安全副矿长包保人员每周至少两个圆班去包保区队班前参加班前会,了解生产、安全、经营状况,帮扶区队解决生产、技术、设备上存在的难题,同时贯彻上级部门和矿文件指示要求,帮助员工排除思想误区,增强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区队整体安全意识

  十六、安全副矿长每周至少去包保区队工作面检查一次。

  十七、安全副矿长每月参加一次“包保”区队的班前会并进行宣讲。

  十八、组织或参与制定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十九、监督检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

  二十、监督落实安全费用的提取及使用。

  二十一、督促及办理矿各类证件。

  二十二、参与或组织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合理意见及措施。

  二十三、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考核评分办法》建立相关标准化资料。

  二十四、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并每月对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

  二十五、负责组织及参与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关会议。

  二十六、组织建立年度培训计划,月度培训计划。

  二十七、负责每月对全矿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检查及考核。

  二十八、组织安排各类安全培训工作。

  二十九、监督检查职业病危害防治及依法为职工办理工商保险

  三十、组织安排对岗前、岗中、离岗体检。

  三十一、组织对全矿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查及考核。

  第四条 安全副矿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安全副矿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安全副矿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晋华宫矿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生产副矿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生产副矿长是采掘系统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人,全面负责全矿采掘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生产副矿长切实履行好二十四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对采掘系统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安全监管责任;

  二、协助矿长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和各类安全生产会议,并对煤矿开拓、掘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三、根据煤矿的长远规划、接续计划,参与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开拓、掘进计划,合理组织生产;

  四、负责组织编制煤矿开拓、掘进安全技措工程计划;

  五、每月主持召开一次采、掘专业安委会会议,及时指导协调各项安全工作,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六、每旬组织一次本专业系统全覆盖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并制定整改方案,跟踪督促落实,重大隐患问题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及整改情况报矿安委会办公室;

  七、每旬亲自组织一次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检查验收;

  八、负责组织编制采掘系统各岗位安全到岗责任清单;

  九、每月对分管单位正职“安全到岗”工作进行考核;

  十、负责凡出现治理漏顶、强制放顶等特殊作业前;凡出现组织爆破等零星工程时;凡出现顶板冒顶、顶板破碎、来压异常等变化事项时由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采煤副总及开拓助理组织一次危险因素辨识。技术科及工倔办负责形成“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会议纪要”并下发相关单位;

  十一、每月在矿长安全办公会中对采掘系统、各环节以及安全“未知”区域、事项的危险因素分析、沟通、协调实现危险因素辨识范围更深、更广、更全面,安全预控措施更加完善,切实消除安全预控盲区、弥补安全管理空白;

  十二、牵头针对分管系统专项特殊作业强化施工组织管理,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全面、动态隐患排表检查;

  十三、每旬组织对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十四、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执行煤矿领导带班制度,在每次带班过程中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五、负责井下火药库到采掘工作面火工品运输、使用的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掘进工作面开口处、贯通和过地质构造带期间的干部跟班、带班工作;

  十七、生产副矿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早班、二班、三班各5次;带班次数不少于7次,其中早班、二班各2次,夜班3次;

  十八、生产副矿长包保人员每周至少两个圆班去包保区队班前参加班前会,了解生产、安全、经营状况,帮扶区队解决生产、技术、设备上存在的难题,同时贯彻上级部门和矿文件指示要求,帮助员工排除思想误区,增强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区队整体安全意识;

  十九、生产副矿长每周至少去包保区队工作面检查一次;

  二十、生产副矿长每月参加一次“包保”区队的班前会并进行宣讲;

  二十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采掘专业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制定措施,并落实隐患整改;

  二十二、负责每旬组织开展一次采、掘专业系统全覆盖的事故隐患大排查,并召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题会议;

  二十三、负责组织采、掘专业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督导、挂牌督办、验收销号;

  二十四、负责组织制定完善采、掘专业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细则;

  二十五、负责组织采、掘专业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考核工作;

  第四条 生产副矿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生产副矿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生产副矿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晋华宫矿经营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经营副矿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经营副矿长负责矿井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好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三条经营副矿长切实履行好13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为提高矿井抗灾能力,设备购置、工程和设施所需的资金,要优先安排。在矿长领导下,对自己所分管业务系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三、负责搞好矿井筛选系统的洒水防尘、防冻和防火工作;

  四、确保筛选系统机电设备达到有关规程和标准的要求,负责组织筛选系统工作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负责安技措资金计划的具体实施,保证安全费用和隐患治理资金的投入;

  六、负责油库、火药、材料场的安全管理;

  七、组织对新工艺、新装备的投入使用进行准入验收;

  八、抓好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等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物资的质量和储备;

  九、负责矿井劳动保护用品的综合业务管理工作;

  十、贯彻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制度,深入现场,指导、协调解决井下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

  十一、负责组织建筑施工专业委员会等,在矿安委会统一指导、协调下,承担本专业系统安全监管职能,开展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营业执照年检、有效期满办理延续手续工作,并组织对所需提供的资料进行内审;

  十三、负责组织开展地面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落实,重大安全隐患严格按照“五落实”原则进行整改;

  第四条 经营副矿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经营副矿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经营副矿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晋华宫矿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机电副矿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机电副矿长是全矿机电专业、辅助运输、机修生产(包括地面厂房、机房)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人,全面负责全矿机电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 机电副矿长切实履行好三十五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对全矿机电专业、辅助运输、机修生产(包括地面厂房、机房)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安全监管责任;

  二、对全矿井上、下供配电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安全监管责任;

  三、特种设备专业安委会:对全矿特种设备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管责任;

  四、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机电、辅助运输、机修专业安委会会议,及时指导协调各项安全工作,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五、每旬组织一次本专业系统全覆盖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并制定整改方案,跟踪督促落实,重大隐患问题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及整改情况报矿安委会办公室;

  六、每旬亲自组织一次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检查验收;

  七、负责组织编制分管系统各岗位安全到岗责任清单;

  八、每月对分管单位正职“安全到岗”工作进行考核;

  九、负责凡出现电气焊、安装回撤、煤仓(溜煤眼)清理等零星工程(作业)前由机电副矿长及机电副总、矿长助理(机电)组织一次危险因素辨识。机电科负责形成“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会议纪要”并下发相关单位;

  十、负责凡出现支架运输等零星工程(作业)前由机电副矿长及矿长助理(运输)组织一次危险因素辨识。机电科负责形成“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会议纪要”并下发相关单位;

  十一、牵头针对分管系统专项特殊作业强化施工组织管理,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全面、动态隐患排表检查;

  十二、每月在矿长安全办公会中对机电系统、各环节以及安全“未知”区域、事项的危险因素分析、沟通、协调实现危险因素辨识范围更深、更广、更全面,安全预控措施更加完善,切实消除安全预控盲区、弥补安全管理空白;

  十三、每旬组织对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十四、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执行煤矿领导带班制度,在每次带班过程中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五、负责所有机电硐室及皮带巷维护时,放炮管理工作;

  十六、机电副矿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早班、二班、三班各5次;带班次数不少于7次,其中早班、二班各2次,夜班3次;

  十七、机电副矿长包保人员每周至少两个圆班去包保区队班前参加班前会,了解生产、安全、经营状况,帮扶区队解决生产、技术、设备上存在的难题,同时贯彻上级部门和矿文件指示要求,帮助员工排除思想误区,增强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区队整体安全意识;

  十八、机电副矿长每周至少去包保区队工作面检查一次;

  十九、机电副矿长每月参加一次“包保”区队的班前会并进行宣讲;

  二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机电、辅助运输、机修、供配电和特种设备专业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制定措施,并落实隐患整改;

  二十一、负责每旬组织开展一次机电、辅助运输、机修、供配电和特种设备专业系统全覆盖的事故隐患大排查,并召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题会议;

  二十二、负责组织机电、辅助运输、机修、供配电和特种设备专业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督导、挂牌督办、验收销号;

  二十三、负责组织制定完善机电、辅助运输、机修、供配电和特种设备专业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细则;

  二十四、负责组织机电、辅助运输、机修、供配电和特种设备专业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考核工作;

  二十五、负责机电设备、设施日常检修、检查维护工作,及时消除电气设备失爆、失保等事故隐患;

  二十六、在晋华宫矿安委会统一领导下,负责协调指导晋华宫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十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集团公司及晋华宫矿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类规章制度;

  二十八、定期召开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分析本专业系统安全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二十九、协调督促建立健全本专业系统各级安全监管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

  三十、督促指导本专业系统制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安全建设、标准化建设的规划、标准、实施办法;

  三十一、组织建立本专业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组织指导本专业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专项督察,并进行监督考核;

  三十二、组织指导本专业系统开展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应急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十三、组织指导本专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十四、组织指导本专业系统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三十五、定期向安委会汇报工作,完成晋华宫矿安委会下达的任务;

  第四条 机电副矿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机电副矿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机电副矿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晋华宫矿安全副总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安全副总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安全副总协助安全副矿长全面负责全矿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副总切实履行好二十六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协助安全副矿长建立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建立安全到岗、奖罚约束、互保联保的“三位一体”利益共同体长效机制;

  二、每月协助安全副矿长对安全到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三、协助安全副矿长组织对各级安全到岗各级百分制责任清单进行审核并下发;

  四、协助安全副矿长组织安排制定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定年度重大安全风险清单;

  五、每月协助安全副矿长组织制定月度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重点;

  六、协助总工程师负责,凡出现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组织开展1次专项辨识;

  七、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执行煤矿领导带班制度,在每次带班过程中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协助安全副矿长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相关文件资料;

  九、协助安全副矿长上报重大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安全办公会议提出整改意见;

  十、协助安全副矿长组织开展及参与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

  十一、组织或参与制定矿应急救援预案及处置方案;

  十二、组织或参与矿应急救援演练;

  十三、安全副总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早班、二班、三班各5次;带班次数不少于9次,其中早班1次,二班、夜班带班各3次;

  十四、安全副总每周至少两个圆班去包保区队班前参加班前会,了解生产、安全、经营状况,帮扶区队解决生产、技术、设备上存在的难题,同时贯彻上级部门和矿文件指示要求,帮助员工排除思想误区,增强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区队整体安全意识;

  十五、安全副总每周至少去包保区队工作面检查一次;

  十六、安全副总每月参加一次“包保”区队的班前会并进行宣讲;

  十七、协助安全副矿长组织或参与制定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十八、协助总工程师负责牵头组织,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技术措施会审制度;

  十九、参与或组织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合理意见及措施;

  二十、协助安全副矿长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并每月对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

  二十一、负责对口专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二十二、协助安全副矿长组织建立年度培训计划,月度培训计划;

  二十三、协助安全副矿长负责每月对全矿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检查及考核;

  二十四、协助安全副矿长组织安排各类安全培训工作;

  二十五、协助安全副矿长组织安排对岗前、岗中、离岗体检;

  二十六、协助安全副矿长组织对全矿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查及考核。

  第四条安全副总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安全副总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安全副总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晋华宫矿采煤副总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采煤副总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采煤副总是全矿采煤系统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人,全面负责全矿采煤系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采煤副总切实履行好二十七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协助生产副矿长对采煤系统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安全监管责任;

  二、协助生产副矿长根据矿的长远规划、接续计划,参与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开拓、掘进计划,合理组织生产;

  三、协助生产副矿长负责组织编制煤矿开拓、掘进安全技措工程计划;

  四、参与制定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收作、过地质构造带等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采煤作业与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机电安装等安全管理工作;

  五、参与采煤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检查采煤工作面顶板、煤壁等安全管理,检查采煤工作面支护、设备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完好情况,检查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

  六、参与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指导采煤系统安全培训工作;检查采煤系统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情况;

  七、负责对口专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八、协助生产副矿长负责组织编制分管系统各岗位安全到岗责任清单;

  九、负责凡出现治理漏顶、强制放顶等特殊作业前;凡出现组织爆破等零星工程时;凡出现顶板冒顶、顶板破碎、来压异常等变化事项时由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采煤副总及开拓助理组织一次危险因素辨识。技术科及工倔办负责形成“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会议纪要”并下发相关单位;

  十、协助总工程师负责牵头组织,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技术措施会审制度;

  十一、协助生产副矿长牵头针对分管系统专项特殊作业强化施工组织管理,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全面、动态隐患排表检查;

  十二、每月在矿长安全办公会中协助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加强对采煤系统、各环节以及安全“未知”区域、事项的危险因素分析、沟通、协调实现危险因素辨识范围更深、更广、更全面,安全预控措施更加完善,切实消除安全预控盲区、弥补安全管理空白;

  十三、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执行煤矿领导带班制度,在每次带班过程中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四、协助生产副矿长每旬组织对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十五、协助总工程师负责,凡出现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组织开展1次专项辨识;

  十六、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执行煤矿领导带班制度,在每次带班过程中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七、协助生产副矿长每旬组织对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十八、负责协助生产副矿长具体执行演练工作;

  十九、采煤副总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早班、二班、三班各5次;带班次数不少于9次,其中早班1次,二班、夜班带班各3次;

  二十、采煤副总每周至少两个圆班去包保区队班前参加班前会,了解生产、安全、经营状况,帮扶区队解决生产、技术、设备上存在的难题,同时贯彻上级部门和矿文件指示要求,帮助员工排除思想误区,增强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区队整体安全意识;

  二十一、采煤副总每周至少去包保区队工作面检查一次;

  二十二、采煤副总每月参加一次“包保”区队的班前会并进行宣讲;

  二十三、负责协助生产副矿长研究矿井隐蔽致灾因素和抗灾能力,审查本专业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

  二十四、负责带班过程中,对矿井重大隐患治理落实情况进行重点跟踪;

  二十五、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接受事故教训,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二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作业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参与组织制定措施,并落实隐患整改;制止超能力生产、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行为;

  二十七、参与落实采煤系统隐患整改措施,督促生产单位按照采煤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落实采煤作业场所综合防尘措施;

  二十八、组织召开分管业务的技术会议,分析研究安全问题,及时采取预防和处理措施;

  第四条采煤副总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采煤副总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采煤副总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晋华宫矿开拓副总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开拓副总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开拓副总是全矿开拓系统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人,全面负责全矿开拓系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 开拓副总切实履行好二十七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协助生产副矿长对开拓系统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安全监管责任;

  二、协助生产副矿长根据矿的长远规划、接续计划,参与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开拓、掘进计划,合理组织生产;

  三、协助生产副矿长负责组织编制煤矿开拓、掘进安全技措工程计划;

  四、参与制定开拓工作面初次放顶、收作、过地质构造带等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开拓作业与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机电安装等安全管理工作;

  五、参与开拓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开拓工作面顶板、煤壁等安全管理,检查开拓工作面支护、设备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完好情况,检查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

  六、参与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指导开拓系统安全培训工作;检查开拓系统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情况;

  七、负责对口专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八、协助生产副矿长负责组织编制分管系统各岗位安全到岗责任清单;

  九、负责凡出现治理漏顶、强制放顶等特殊作业前;凡出现组织爆破等零星工程时;凡出现顶板冒顶、顶板破碎、来压异常等变化事项时由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采煤副总及开拓助理组织一次危险因素辨识。技术科及工倔办负责形成“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会议纪要”并下发相关单位;

  十、协助总工程师负责牵头组织,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技术措施会审制度;

  十一、协助生产副矿长牵头针对分管系统专项特殊作业强化施工组织管理,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全面、动态隐患排表检查;

  十二、每月在矿长安全办公会中协助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加强对开拓系统、各环节以及安全“未知”区域、事项的危险因素分析、沟通、协调实现危险因素辨识范围更深、更广、更全面,安全预控措施更加完善,切实消除安全预控盲区、弥补安全管理空白;

  十三、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执行煤矿领导带班制度,在每次带班过程中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四、协助生产副矿长每旬组织对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十五、协助总工程师负责,凡出现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组织开展1次专项辨识;

  十六、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执行煤矿领导带班制度,在每次带班过程中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七、协助生产副矿长每旬组织对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十八、负责协助生产副矿长具体执行演练工作;

  十九、开拓副总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早班、二班、三班各5次;带班次数不少于9次,其中早班1次,二班、夜班带班各3次;

  二十、开拓副总每周至少两个圆班去包保区队班前参加班前会,了解生产、安全、经营状况,帮扶区队解决生产、技术、设备上存在的难题,同时贯彻上级部门和矿文件指示要求,帮助员工排除思想误区,增强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区队整体安全意识;

  二十一、开拓副总每周至少去包保区队工作面检查一次;

  二十二、开拓副总每月参加一次“包保”区队的班前会并进行宣讲;

  二十三、负责协助生产副矿长研究矿井隐蔽致灾因素和抗灾能力,审查本专业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

  二十四、负责带班过程中,对矿井重大隐患治理落实情况进行重点跟踪;

  二十五、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接受事故教训,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二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作业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参与组织制定措施,并落实隐患整改;制止超能力生产、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行为;

  二十七、参与落实开拓系统隐患整改措施,督促生产单位按照开拓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落实开拓作业场所综合防尘措施;

  二十八、组织召开分管业务的技术会议,分析研究安全问题,及时采取预防和处理措施;

  第四条 开拓副总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开拓副总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开拓副总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晋华宫矿运输副总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运输副总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运输副总是全矿运输系统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人,全面负责全矿运输系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 运输副总切实履行好二十七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协助机电副矿长对运输系统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安全监管责任;

  二、协助机电副矿长根据矿的长远规划、接续计划,参与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计划,合理组织生产;

  三、协助机电副矿长负责组织编制煤矿运输安全技措工程计划;

  四、参与制定运输支架等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运输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五、参与运输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运输系统的隐患,检查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

  六、参与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指导运输系统安全培训工作;检查运输系统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情况;

  七、负责对口专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八、协助几点副矿长负责组织编制分管系统各岗位安全到岗责任清单;

  九、负责凡运输支架时组织一次危险因素辨识。

  十、协助总工程师负责牵头组织,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技术措施会审制度;

  十一、协助机电副矿长牵头针对分管系统专项特殊作业强化施工组织管理,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全面、动态隐患排表检查;

  十二、每月在矿长安全办公会中协助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加强对运输系统、各环节以及安全“未知”区域、事项的危险因素分析、沟通、协调实现危险因素辨识范围更深、更广、更全面,安全预控措施更加完善,切实消除安全预控盲区、弥补安全管理空白;

  十三、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执行煤矿领导带班制度,在每次带班过程中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四、协助生产副矿长每旬组织对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十五、协助总工程师负责,凡出现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组织开展1次专项辨识;

  十六、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执行煤矿领导带班制度,在每次带班过程中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七、协助机电副矿长每旬组织对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十八、负责协助机电副矿长具体执行演练工作;

  十九、运输副总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早班、二班、三班各5次;带班次数不少于9次,其中早班1次,二班、夜班带班各3次;

  二十、运输副总每周至少两个圆班去包保区队班前参加班前会,了解生产、安全、经营状况,帮扶区队解决生产、技术、设备上存在的难题,同时贯彻上级部门和矿文件指示要求,帮助员工排除思想误区,增强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区队整体安全意识;

  二十一、运输副总每周至少去包保区队工作面检查一次;

  二十二、运输副总每月参加一次“包保”区队的班前会并进行宣讲;

  二十三、负责协助生产副矿长研究矿井隐蔽致灾因素和抗灾能力,审查本专业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

  二十四、负责带班过程中,对矿井重大隐患治理落实情况进行重点跟踪;

  二十五、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接受事故教训,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二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作业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参与组织制定措施,并落实隐患整改;制止超能力生产、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行为;

  二十七、参与落实运输系统隐患整改措施,督促生产单位按照运输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落实运输作业场所综合防尘措施;

  二十八、组织召开分管业务的技术会议,分析研究安全问题,及时采取预防和处理措施;

  第四条 运输副总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运输副总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运输副总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晋华宫矿地质副总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地质副总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地质副总是全矿地质防治水、地质灾害防治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人,全面负责全矿地质防治水、地质灾害防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 地质副总切实履行好二十六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协助总工程师对全矿地质防治水、地质灾害防治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管责任;

  二、参与编制地测防治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三、参与制定地测防治水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参与地测防治水岗位人员安全培训;

  四、参与制定矿井地测防治水、排水系统技术改造方案;参与制定地测防治水设备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五、参与编制、审批符合本矿地测防治水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和临时性的安全措施,并要求严格执行,督促检查;

  六、负责对口专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七、协助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分管系统各岗位安全到岗责任清单;

  八、负责凡出现处理涌水等特殊作业;凡出现水仓清淤等零星工程;凡出现涌(淋)水增大、地质条件突变、古窑等已封闭的采空区和其他不明区域贯通等变化事项由总工程师及地质副总组织一次危险因素辨识,地质科负责形成“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会议纪要”并下发相关单位;

  九、协助总工程师负责牵头组织,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技术措施会审制度;

  十、协助总工程师牵头针对分管系统专项特殊作业强化施工组织管理,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全面、动态隐患排表检查;

  十一、每月在矿长安全办公会中协助总工程师加强对地质防治水系统、各环节以及安全“未知”区域、事项的危险因素分析、沟通、协调实现危险因素辨识范围更深、更广、更全面,安全预控措施更加完善,切实消除安全预控盲区、弥补安全管理空白;

  十二、协助总工程师负责,凡出现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组织开展1次专项辨识;

  十三、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执行煤矿领导带班制度,在每次带班过程中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四、协助总工程师每旬组织对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十五、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具体执行演练工作;

  十六、地质副总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早班、二班、三班各5次;带班次数不少于9次,其中早班1次,二班、夜班带班各3次;

  十七、地质副总每周至少两个圆班去包保区队班前参加班前会,了解生产、安全、经营状况,帮扶区队解决生产、技术、设备上存在的难题,同时贯彻上级部门和矿文件指示要求,帮助员工排除思想误区,增强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区队整体安全意识;

  十八、地质风副总每周至少去包保区队工作面检查一次;

  十九、地质副总每月参加一次“包保”区队的班前会并进行宣讲;

  二十、负责协助总工程师研究矿井隐蔽致灾因素和抗灾能力,审查本专业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

  二十一、负责带班过程中,对矿井重大隐患治理落实情况进行重点跟踪;

  二十二、参与总结分析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二十三、参与制定地测防治水及排水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十四、参与开展进行地测防治水的设施、设备及排水系统等专项安全检查;

  二十五、参与制定矿井地测防治水设备、设施等日常检查维修、定期检修、大修计划和更新计划,参与矿井停产检修工作;

  二十六、组织召开分管业务的技术会议,分析研究安全问题,及时采取预防和处理措施。

  第四条地质副总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地质副总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地质副总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晋华宫矿机电副总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机电副总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机电副总是全矿机电专业、机修生产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人,全面负责全矿机电专业、机修生产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 机电副总切实履行好二十七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协助机电副矿长对全矿机电专业、机修生产(包括地面厂房、机房)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安全监管责任;

  二、协助机电副矿长对全矿井上、下供配电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安全监管责任;

  三、协助机电副矿长对全矿特种设备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管责任;

  四、参与编制机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五、参与制定机电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参与机电岗位人员安全培训;监督检查机电岗位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六、参与制定矿井提升、供电系统技术改造方案;参与制定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七、参与编制、审批符合本矿机电实际情况的机电规章制度和临时性的安全措施,并要求严格执行,督促检查;

  八、负责对口专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九、协助机电副矿长负责组织编制分管系统各岗位安全到岗责任清单;

  十、负责凡出现电气焊、安装回撤、煤仓(溜煤眼)清理等零星工程(作业)前由机电副矿长及机电副总、矿长助理(机电)组织一次危险因素辨识。机电科负责形成“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会议纪要”并下发相关单位;

  十一、协助总工程师负责牵头组织,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技术措施会审制度;

  十二、协助机电副矿长牵头针对分管系统专项特殊作业强化施工组织管理,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全面、动态隐患排表检查;

  十三、每月在矿长安全办公会中协助机电副矿长加强对机电系统、各环节以及安全“未知”区域、事项的危险因素分析、沟通、协调实现危险因素辨识范围更深、更广、更全面,安全预控措施更加完善,切实消除安全预控盲区、弥补安全管理空白;

  十四、协助总工程师负责,凡出现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组织开展1次专项辨识;

  十五、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执行煤矿领导带班制度,在每次带班过程中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六、协助机电副矿长每旬组织对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十七、负责协助机电副矿长具体执行演练工作;

  十八、机电副总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早班、二班、三班各5次;带班次数不少于9次,其中早班1次,二班、夜班带班各3次;

  十九、机电副总每周至少两个圆班去包保区队班前参加班前会,了解生产、安全、经营状况,帮扶区队解决生产、技术、设备上存在的难题,同时贯彻上级部门和矿文件指示要求,帮助员工排除思想误区,增强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区队整体安全意识;

  二十、机电副总每周至少去包保区队工作面检查一次;

  二十一、机电副总每月参加一次“包保”区队的班前会并进行宣讲;

  二十二、负责协助机电副矿长研究矿井隐蔽致灾因素和抗灾能力,审查本专业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

  二十三、负责带班过程中,对矿井重大隐患治理落实情况进行重点跟踪;

  二十四、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接受事故教训,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二十五、参与制定机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十六、参与制定矿井机电设备、供电、等日常检查维修、定期检修、大修计划和更新计划,参与矿井停产检修工作;

  二十七、组织召开分管业务的技术会议,分析研究安全问题,及时采取预防和处理措施;

  第四条 机电副总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机电副总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机电副总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晋华宫矿“一通三防”副总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通风副总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通风副总是全矿“一通三防”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人,全面负责全矿“一通三防”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 通风副总切实履行好二十五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对全矿“一通三防”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管责任;

  二、参与制定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参与制定一通三防系统培训计划,负责一通三防系统培训;

  四、参与监督检查瓦斯、火灾、粉尘等重大灾害预防和治理;

  五、参与监督检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

  六、负责对口专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七、协助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分管系统各岗位安全到岗责任清单;

  八、负责凡出现实施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治理火区等特殊作业;凡出现巷道贯通等零星工程;凡出现作业区域瓦斯增高、一氧化碳溢出、低氧区等变化事项由总工程师及一通三防副总组织一次危险因素辨识,通风区负责形成“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会议纪要”并下发相关单位;

  九、协助总工程师负责牵头组织,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技术措施会审制度;

  十、协助总工程师牵头针对分管系统专项特殊作业强化施工组织管理,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全面、动态隐患排表检查;

  十一、每月在矿长安全办公会中协助总工程师加强对一通三防系统、各环节以及安全“未知”区域、事项的危险因素分析、沟通、协调实现危险因素辨识范围更深、更广、更全面,安全预控措施更加完善,切实消除安全预控盲区、弥补安全管理空白;

  十二、协助总工程师负责,凡出现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组织开展1次专项辨识;

  十三、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执行煤矿领导带班制度,在每次带班过程中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四、协助总工程师每旬组织对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十五、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具体执行演练工作;

  十六、通风副总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早班、二班、三班各5次;带班次数不少于9次,其中早班1次,二班、夜班带班各3次;

  十七、通风副总每周至少两个圆班去包保区队班前参加班前会,了解生产、安全、经营状况,帮扶区队解决生产、技术、设备上存在的难题,同时贯彻上级部门和矿文件指示要求,帮助员工排除思想误区,增强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区队整体安全意识;

  十八、总通风副总每周至少去包保区队工作面检查一次;

  十九、通风副总每月参加一次“包保”区队的班前会并进行宣讲;

  二十、负责协助总工程师研究矿井隐蔽致灾因素和抗灾能力,审查本专业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

  二十一、负责带班过程中,对矿井重大隐患治理落实情况进行重点跟踪;

  二十二、参与总结分析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二十三、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督促事故责任人及事故责任单位处理和防范措施落实;

  二十四、参加一通三防事故现场调查,查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二十五、参与贯彻执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瓦斯综合治理规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考核评比办法等;

  第四条 通风副总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通风副总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通风副总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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