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环保科科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环保科科长是环保科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环保科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环保科科长切实履行好12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矿日常环保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并向矿长和分管领导汇报;
二、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年度计划和环境应急预案;
三、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和落实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计划;
四、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管,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
五、制定和完善本矿有关环境管理制度,并督导各相关部门贯彻执行;
六、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掌握了解全矿的环保现状及有关单位环保设施的使用情况,提出环境治理意见,督促检查环保规划、环保资金、环境治理及“三同时”的实施情况;
七、加强政治学习,组织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考核,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八、推动本矿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配合处理有关污染造成的公害纠纷事项,维护矿良好的企业文明生产形象;
九、负责内、外部运行的协调与联络;积极争取环保治理资金,加强我矿污染物的治理。
十、负责本矿排污申报工作;
十一、督查本矿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如遇到结构调整、技术革新、引进新项目或突发性异常排污等事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
十二、负责完成集团公司要求的其他安全“未知”危险因素辨识预控管理工作。
第四条环保科科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环保科科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环保科科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保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环保科副科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环保科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环保科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环保科副科长切实履行好11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编制本单位的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本矿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对企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及时向环保部门汇报,并进行处理;
三、在环保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矿日常的环境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本矿环保重点区域(如:锅炉房、矸石山、材料科、运销站、矿井水处理厂等)的日常巡查,并及时据实填写隐患排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三定”并对处理结果进行复查。
五、副科长孟晓乐负责:①、矸石山日排日治的监管;②、材料科沙堆、料堆防尘措施的监管;③、运销站煤场防尘抑尘的监管;④、矿井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的监管。
副科长党雁斌负责:供热科锅炉房烟气排放达标的监管。
六、负责检查本矿产生污染的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及存在环境安全隐患设施的运转情况,监督、指导各环保操作岗位的工作;
七、负责检查并掌握本矿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并及时向环保科长汇报;
八、负责本矿污染减排计划实施和工作技术支持,协助污染减排核查工作;
九、协助开展清洁生产、节能、节水等工作;
十、负责环境统计、档案、设备运行记录检查工作;
十一、负责协助科长对本矿职工的环保知识培训。
第四条环保科副科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环保科副科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环保科副科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环保科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环保科技术员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三条 环保科技术员切实履行好7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在总工程师及科长的领导下,搞好全矿环保技术工作。
二、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加强政治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掌握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熟悉国家有关环保的各类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熟悉全矿的污染源及其环保设施,及时了解排污状况和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尽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四、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环保知识培训教育与宣传工作,大力开展技术革新与合理化建议活动。
五、做好环境统计报表、排污申报登记工作。
六、编制环境突发预案及工程治理方案的制定。
七、严格遵守矿党政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矿党政及科长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环保科技术员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环保科技术员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环保科技术员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