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安全副矿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三条 安全副矿长切实履行好31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建立安全到岗、奖罚约束、互保联保的“三位一体”利益共同体长效机制。
二、每月对安全到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三、组织对各级安全到岗各级百分制责任清单进行审核并下发。
四、组织安排制定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定年度重大安全风险清单。
五、每月组织制定月度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重点。
六、每月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进行检查及考核。
七、组织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各类培训。
八、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相关文件资料。
九、上报重大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安全办公会议提出整改意见。
十、组织开展及参与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
十一、监督检查个系统,各区队每月隐患排查情况并每月进行考核。
十二、组织或参与制定矿应急救援预案及处置方案。
十三、组织或参与矿应急救援演练。
十四、安全副矿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早班、二班、三班各5次;带班次数不少于7次,其中早班、二班各2次,夜班3次。
十五、安全副矿长包保人员每周至少两个圆班去包保区队班前参加班前会,了解生产、安全、经营状况,帮扶区队解决生产、技术、设备上存在的难题,同时贯彻上级部门和矿文件指示要求,帮助员工排除思想误区,增强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区队整体安全意识
十六、安全副矿长每周至少去包保区队工作面检查一次。
十七、安全副矿长每月参加一次“包保”区队的班前会并进行宣讲。
十八、组织或参与制定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十九、监督检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
二十、监督落实安全费用的提取及使用。
二十一、督促及办理矿各类证件。
二十二、参与或组织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合理意见及措施。
二十三、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考核评分办法》建立相关标准化资料。
二十四、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并每月对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
二十五、负责组织及参与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关会议。
二十七、负责每月对全矿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检查及考核。
二十八、组织安排各类安全培训工作。
二十九、监督检查职业病危害防治及依法为职工办理工商保险。
三十、组织安排对岗前、岗中、离岗体检。
三十一、组织对全矿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查及考核。
第四条 安全副矿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安全副矿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安全副矿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