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安全副总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三条安全副总切实履行好二十六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协助安全副矿长建立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建立安全到岗、奖罚约束、互保联保的“三位一体”利益共同体长效机制;
二、每月协助安全副矿长对安全到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三、协助安全副矿长组织对各级安全到岗各级百分制责任清单进行审核并下发;
四、协助安全副矿长组织安排制定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定年度重大安全风险清单;
五、每月协助安全副矿长组织制定月度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重点;
六、协助总工程师负责,凡出现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组织开展1次专项辨识;
七、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执行煤矿领导带班制度,在每次带班过程中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协助安全副矿长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相关文件资料;
九、协助安全副矿长上报重大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安全办公会议提出整改意见;
十、协助安全副矿长组织开展及参与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
十一、组织或参与制定矿应急救援预案及处置方案;
十二、组织或参与矿应急救援演练;
十三、安全副总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早班、二班、三班各5次;带班次数不少于9次,其中早班1次,二班、夜班带班各3次;
十四、安全副总每周至少两个圆班去包保区队班前参加班前会,了解生产、安全、经营状况,帮扶区队解决生产、技术、设备上存在的难题,同时贯彻上级部门和矿文件指示要求,帮助员工排除思想误区,增强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区队整体安全意识;
十五、安全副总每周至少去包保区队工作面检查一次;
十六、安全副总每月参加一次“包保”区队的班前会并进行宣讲;
十七、协助安全副矿长组织或参与制定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十八、协助总工程师负责牵头组织,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技术措施会审制度;
十九、参与或组织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合理意见及措施;
二十、协助安全副矿长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并每月对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
二十一、负责对口专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二十三、协助安全副矿长负责每月对全矿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检查及考核;
二十四、协助安全副矿长组织安排各类安全培训工作;
二十五、协助安全副矿长组织安排对岗前、岗中、离岗体检;
二十六、协助安全副矿长组织对全矿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查及考核。
第四条安全副总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安全副总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安全副总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