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救护队技术员是救护队技术指导及措施编写、贯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救护队日常技术措施编写工作的具体执行。
第三条 通风区救护队技术员切实履行好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1、 协助区队领导抓好辅助救护队的工作,督促其组织、制度、训练计划和贯彻执行,达到常备不懈。
2、负责有关安全仪器仪表的配置、维修与校正计划的制定。
3、负责相关救护日志的建档工作。
4、负责矿井救护工作计划及措施制定,对相关救护的规程制度和措施的贯彻执行。
5、制定矿井应急救援预案。
6、掌握全矿井下通风系统图及各盘区、工作面、回风巷系统图和个功能硐室相关位置图。
7、及时掌握各盘区、边远区变化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制定相关措施与预案。
8、负责组织专业人员监督,检查救护专业存在的问题,设备使用效果,及时采取措施和汇报。
9、完善分管队组内各岗位的岗位责任制、完成技术室和队组内的其他安排事项。
10、负责完成集团公司要求的其他安全“未知”危险因素辨识预控管理工作。
11、负责完成集团公司要求的其他安全“未知”危险因素辨识预控管理工作。
第四条 通风区救护队技术员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通风区救护队技术员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通风区救护队技术员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