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通风区局部通风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通风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通风区局部通风工是井下局部通风工作的执行人,具体负责井下局部通风机的稳设、迁移工作的具体执行。
第三条 通风区局部通风工切实履行好7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局部通风机装车前必须在地面试运转对其型号、完好、防爆性和及其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完好,满足供风要求,合格后方可装车下井;
二、局扇搬迁移动时,由电工切断电源,不准带电搬运;
三、局部通风机安装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局部通风机的工作原理。
2、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同煤集团公司矿井“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对局部通风和风机安装的有关规定。
3、熟悉局部通风机的安装要求。
四、局部通风机安装工应完成以下工作:局部通风机的搬运、安装、拆除工作;
五、将安装风机所用的导链、手钳、铅丝等工具携带齐全;
六、安装或拆除风机时应办理相关的停送电手续;
七、发放、回收的风筒、弯头要进行登记。
第四条 通风区局部通风工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通风区局部通风工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通风区局部通风工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